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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64人

发布: 2008-8-16 12:05 |  作者: webmaster |   来源: 黄海晨刊 

本报讯(记者 孟锋 实习生 郑丽娜) 8月14日,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,今年,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将招聘64名教师,7名财会、校医、工民建专业技术人员,报名时间为8月18日至19日。

  具体专业包括:初中教师12名(语文2名、数学2名、英语2名、生物1名、物理1名、地理1名、体育2名、政治1名);小学教师49名(语文13名

、数学9名、英语2名、音乐4名、体育8名、美术4名、信息技术3名、科学2名、思品4名);学前教育研究人员3名;其他专业技术人员7名(财会人员1名、校医5名、工民建专业人员1名)。

  招聘范围是省内2008年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,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(校医及工民建专业除外),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已聘用的非在编教师(须经市教育局审查同意)。

  招聘条件除了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外,必须还具备胜任教育工作的文化、理论、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。应聘教师职位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;应聘校医职位,须是临床医学专业,具有执业医师资格,且有3年以上临床经验;应聘工民建职位须有3年以上专业实践经历。

  据了解,本次招聘对学历和年龄要求作了严格限制:应聘初中教师、小学音体美教师须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(毕业生须有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);应聘小学教师(音体美教师除外)须具备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;应聘学前教育研究岗位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,并且有硕士学位;应聘会计、校医和工民建职位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,同时具备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;未就业大学毕业生(含研究生)年龄须在30岁以下(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)。市直已聘在职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下(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),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(1968年8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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