岚山区抓好信访工作促廉政建设
发布: 2008-10-14 08:55 | 作者: webmaster | 来源: 日照日报
岚山区突出“四抓、四完善”抓好信访工作,确保群众反映的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件件有着落、事事有回音,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。今年以来,共受理党风廉政建设来信26件,办结率100%,结服率100%。
抓规范,完善信访工作机制。该区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督查办信工作的实施办法》,在定期排查、信息报告、急事急办、调研督查、检查通报等方面完善了办信工作机制,在越级信、重复信、联名信等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方面做到“五不”:即及时交办不拖延、认真转办不敷衍、自觉直办不推诿、适时催办不间断、强化督办不放松。
抓信息,完善信息研判机制。定期对廉政建设方面的信访信息进行梳理、分析、排队。对匿名反映问题不突出的普通信件,转由有关责任单位办理;对签名人数众多,牵扯群体性利益,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来信,立案交有关责任单位办理,做到及时发现、反应迅速、果断处置;对社会影响大、情况紧急,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信件,在提出办理意见的同时,及时立案交办、督办落实,并汇总上报区委、区政府、上级信访部门和区纪检监察部门,引起领导的重视,寻求各级的支持和配合。
抓重点,完善督查督办机制。对致各级主要领导同志的举报信,将反映问题比较突出、情绪比较激烈,确需尽快解决的信件,结合领导批示意见,进行立案交办、重点督办;对反映问题重大、签名人数众多、涉及面较广的重复信、联名信、越级信,立即送区分管领导阅示,并立案交有关部门办理;对没有结服的案件进行排查、分析、回头看,实施定期不定期回访,确保案结事了息访;同时,针对新的《信访条例》实施以来初信增多的实际,加大初信办理力度,有效减少了重复来信,避免了新的信访老户产生。
抓关键,完善定期通报机制。将收到的来信转交相关单位办理,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回传,及时掌握每一封人民来信办理流程和工作进度;对署名反映问题的信访案件,各承办单位严格按“阳光办信”的规定搞好办信“三见面”,出具《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》,与信访人签订《双向承诺协议书》,案件办结后出具《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》,向信访人作反馈,确保群众致信各级领导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,以取信于民;对信件办理情况以《信访情况》形式进行月通报,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进度,促进问题的解决;同时,搞好带案下访和结案回访,通过变上访为下访,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、解决在萌芽状态。
抓规范,完善信访工作机制。该区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督查办信工作的实施办法》,在定期排查、信息报告、急事急办、调研督查、检查通报等方面完善了办信工作机制,在越级信、重复信、联名信等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方面做到“五不”:即及时交办不拖延、认真转办不敷衍、自觉直办不推诿、适时催办不间断、强化督办不放松。
抓信息,完善信息研判机制。定期对廉政建设方面的信访信息进行梳理、分析、排队。对匿名反映问题不突出的普通信件,转由有关责任单位办理;对签名人数众多,牵扯群体性利益,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来信,立案交有关责任单位办理,做到及时发现、反应迅速、果断处置;对社会影响大、情况紧急,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信件,在提出办理意见的同时,及时立案交办、督办落实,并汇总上报区委、区政府、上级信访部门和区纪检监察部门,引起领导的重视,寻求各级的支持和配合。
抓重点,完善督查督办机制。对致各级主要领导同志的举报信,将反映问题比较突出、情绪比较激烈,确需尽快解决的信件,结合领导批示意见,进行立案交办、重点督办;对反映问题重大、签名人数众多、涉及面较广的重复信、联名信、越级信,立即送区分管领导阅示,并立案交有关部门办理;对没有结服的案件进行排查、分析、回头看,实施定期不定期回访,确保案结事了息访;同时,针对新的《信访条例》实施以来初信增多的实际,加大初信办理力度,有效减少了重复来信,避免了新的信访老户产生。
抓关键,完善定期通报机制。将收到的来信转交相关单位办理,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回传,及时掌握每一封人民来信办理流程和工作进度;对署名反映问题的信访案件,各承办单位严格按“阳光办信”的规定搞好办信“三见面”,出具《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》,与信访人签订《双向承诺协议书》,案件办结后出具《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》,向信访人作反馈,确保群众致信各级领导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,以取信于民;对信件办理情况以《信访情况》形式进行月通报,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进度,促进问题的解决;同时,搞好带案下访和结案回访,通过变上访为下访,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、解决在萌芽状态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