岚山让村民人人爱护农村公路
发布: 2009-1-15 09:10 | 作者: webmaster | 来源: 黄海晨刊
《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》颁布实施以来,岚山区交通局坚持把政策宣传作为改善路政管理环境的切入点,多措并举,广泛宣传,着力营造人人关心、人人爱护农村公路的良好氛围。
该局认真分析新条例出台后带来的机遇与挑战,明确提出了农村公路以宣传促管理、以宣传动员全员参与管理与养护的工作思路。为此,他们制定了《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》宣传方案,邀请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以及镇办党委政府的负责人,召开宣传贯彻《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》座谈会,详细介绍了条例,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;并充分广播、报刊、电视、网络等载体,深入城区街道,深入乡村社区,采取动态宣传与静态宣传相结合,文字宣传与口头讲解相结合的形式,多层次、多渠道、立体式宣传新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以及保障农村公路条例实施的具体举措。
该局在岚山头、安东卫街道、汾水十字路口、巨峰镇、高兴镇驻地以及人流量大的路段设立了固定的大型宣传点,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分组深入8个乡镇村居,通过播放录音、发放宣传资料、张贴宣传画等方式进行巡回宣传。截至目前,共出动宣传车25台次,印制、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。执法人员还利用日常上路巡查的机会进行宣传,将简明实用的各类法规宣传资料分送给过路司机,扩大宣传覆盖面。
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,广大群众对农村公路条例进一步熟悉,爱路、护路意识进一步增强。
该局认真分析新条例出台后带来的机遇与挑战,明确提出了农村公路以宣传促管理、以宣传动员全员参与管理与养护的工作思路。为此,他们制定了《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》宣传方案,邀请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以及镇办党委政府的负责人,召开宣传贯彻《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》座谈会,详细介绍了条例,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;并充分广播、报刊、电视、网络等载体,深入城区街道,深入乡村社区,采取动态宣传与静态宣传相结合,文字宣传与口头讲解相结合的形式,多层次、多渠道、立体式宣传新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以及保障农村公路条例实施的具体举措。
该局在岚山头、安东卫街道、汾水十字路口、巨峰镇、高兴镇驻地以及人流量大的路段设立了固定的大型宣传点,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分组深入8个乡镇村居,通过播放录音、发放宣传资料、张贴宣传画等方式进行巡回宣传。截至目前,共出动宣传车25台次,印制、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。执法人员还利用日常上路巡查的机会进行宣传,将简明实用的各类法规宣传资料分送给过路司机,扩大宣传覆盖面。
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,广大群众对农村公路条例进一步熟悉,爱路、护路意识进一步增强。

